[自己喜歡的作品 留一件週邊 做為喜歡過的見證]

這是我說服自己開始敗家的理由

高中時期,某回陪友人上台北逛精品店找雜誌(D Jr 有送六門的卡)買下了第一本畫冊

自此之後 便差不多兩個月一次上台北敗家 平均每回敗2000以上(含逛活動 及交通費 有時會達到3000)

剛開始大都買畫冊及名信片集--信念是 用不到的東西不買(信紙 護貝卡 文具...etc

為了收集喜歡的圖 後來開始買月曆及海報 但至今都沒貼過 後來開始有了想保值的心理 開始買電話卡(一開始是去東京電玩展的某人幫我代買機動戰艦的電話卡

開始玩網路拍賣後,電話卡買的更凶,畢竟電話卡的圖片跟海報一樣 但更好收藏 這點說服了我

同一時期 也剛好是我在玩卡片遊戲的時段 "卡" 佔去我當時相當比例的消費



上大學的第一年 玩卡熱到頂點 除了本行的六門 也開始在其他領域收集喜好

直到第3年退燒


這段期間後 漫畫購買量 與精品都大大減少 但轉蛋卻大大的盛行 偶一敗之(大多是因群眾智商降低而合買) br /> 之後取而代之的開銷 似乎是做衣服?<

教訓:
1.沒有保值 這種事 EX:我當年的電話卡 現在網路價都在一半左右
2.沒地方放就不要買 EX:我今天又去處理我搬家時難以處理的書及精品
3.雜誌附錄 要趁當紅時 盡快賣掉 EX:現在誰還要買月天或鋼鐵天使啊?
4.不要去想湊整套 不喜歡的(角色)就乾脆放掉 EX:大部分作品我都只萌一隻 且都不是主角 故主角可賣之
5.策略性合買及分配贈品 可減少開銷 EX:分攤運費 整套轉蛋可各取所需 雜誌的精品除要的其他都可讓他人收
6.不要相信精品店老闆 EX:如人飲水 冷暖自之 7.非要不可的東西一定要有備案,拿到兩份再賣一份都可! EX:某R1奧義 有時轉手就打平買第一份的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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