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一直在想,我最大的兩個毛病 也幾乎是我的"起源"--懶惰跟吝嗇
如果這兩個東西撞在一起 我會選什麼?
其實若以利己的角度來看,答案一開始就是吝嗇
但是 懶惰 的影響力也確實不小
就拿我這兩個月老是受警察及公務員的氣一樣,其實 只要我多花點時間 或多做點功課 甚至比他們還不怕拖
那最後一定是我會贏 但是我還是會懶會煩 而且總覺得很沒效率
另一方面,吾師最近常跟我討論的話題是
經濟理論總是假設--消費者會選獲利最高的選項
但是實際上確總不是如此 何解?
因為資訊並不對稱,我可能知道這間店賣100元,不知道下條街賣85
若我知道,有100 VS 85 的選擇 我可能會有 "去下條街有多遠?" 的更進階考量
我想說 "不過一條街 就省15 當然是85啊!! " 然後去買時 被順便開了一張600的單
變成 100 VS 685
我無法同時知道每個地方的價格,更無法確定那條街的條子多 特別會開單
我或許可以多做功課,但是 這時多做的功課所花的時間跟精神成本 或許又不是真的有效益(在我查資料的幾天內 100 跟85的特價都已調回原本的150)
吾師認為,消費者真正能選的並不是最大獲利
而是已知(被限定)範圍內的最大
無知的部分 就是拿來跟時間拼了
呆伯特那個作者 用了簡單的方法 解決了兩個問題 只買最貴的商品 (所有煩的 懶的成本都轉給別人 放棄吝嗇的做法)
對我來說 我不能這麼玩 所以剩的方法 就是驅向於懶 什麼都不買 都不做
最後 我的極端又出現了 動手了就想省 不動手就懶 就這樣
(待續)
碎碎唸講完了 講點實用的東西
對應國家公務員的法則就是 確定目標 不顧其他
這邊的其他包括 時間 口水 良心
以同理心 代換到公務員的思考 就可以了解自己為何受氣
公務員每個月領同樣薪水 每天遇到各種奧客(我敢斷言 公務員遇到的澳客在質與量上都絕對是最優質的)
很多一開始抱有熱心 關懷 同情 善良的想法跟做法 都早被磨掉了
剩的就是 能少一事是一事 職責不在我 不干我的事
所以很多時候遇到一些麻煩事 不是被拖 就是被勸退(例如我最近在搞的刀子 替代役 )
但反過來說--他們不能不做 因為被申訴起來 會浪費更多時間與精力的是他們
很多有良知的人會自覺,自己的案子可能比較特殊 比較麻煩 在請公務員辦理時 看到對方的囧臉 就覺得理虧 好像給他們添麻煩似的
但是,搞清楚 我們的稅金就是用來養他們幫我們幹這些事的,不找他們找誰啊?
要花自己還是對方的時間? 還是兩邊都快一點解決?
台灣現行很多法令跟規章 都很模糊 錯誤
再加上 公務員有的還有輪調 要遇到很幹練的處理者 很難
前陣子訪談老爺時,他言及 公務員就怕三種人 第一種就是比他們懂的
要玩 不仿玩大點 玩到比對方清楚 最好玩到他們不敢再擋你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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